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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08-5-13 10:45:57
论物业阻拦无卡车主进入小区的合法性问题
首先,请所有业主不要再互相攻击了,有些发表侮辱性言辞的,也没有必要去理他,他自己觉得没趣就会罢手的,你越理他,他越兴奋。
其次,我们需要冷静下来考虑并解决目前的问题。
不管物业出于什么动机或利益关系,所谓解决小区内乱停车的目的不能说是错的,但是,他们的做法太过简单粗暴,而且严重不合法。
这个小区是所有业主共同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物业只是业主聘请来的管家或者是仆人,他的所有行为都必须经过业主的同意和授权,没有业主的同意,他们甚至不能进入小区,不过,目前的情况似乎反了过来,呵呵:-)
那么,根据前期物管协议(实际上汇统物业只是开发商聘请的前期物业,并没有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因此它在此管理的合法性都存在问题,此事容后再议。),汇统物业有对小区进行保洁、维修、保安等的权利和义务。后来,在没有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物业把小区业主共有的小区道路划出停车位,并收取所谓管理费,这超出了前期物管协议给物业的授权范围,已经是违法的。这好比你(“租用”道路停车位的业主)和他人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东西,第三人在没有征求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把你也享有一部分所有权的东西又租给你,并收取费用,这在法律上属于无权处分,是无效的。打个比方,类似于夫妻或兄弟共有的房屋,现在突然有一个外人跑过来跟你说,为了方便管理,要把这个共有房屋租给你,并收点管理费,同时你的丈夫或妻子或兄弟就没有权利再进入这个房屋了,我估计一般人要听了这话,肯定会把那个人轰出去,觉得他疯了,但目前道路停车位就是这种荒谬的状况。如果真进入法律程序,你“租”的车位肯定得不到法律保护,物业所收取的管理费也应当返还给你。物业这种做法实际上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那些“租用”了道路停车位的业主,自以为占了便宜,实际上也被物业坑了。从法律上讲,其他业主完全有权在所谓的道路停车位上停车,因为那个所谓的道路停车位租用协议完全是无效的。,物业成功利用业主一盘散沙、不愿多事的状态和心理,从中渔利。北门的所谓90个“停车位”,其实也是这种情况。
(待续)
本贴 合法程序于2008-5-13 14:00:08 编辑过,共被编辑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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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08-5-13 11:03:40
Re:物业做法的合法性问题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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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008-5-13 11:34:38
Re:物业做法的合法性问题
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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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2008-5-13 11:34:58
Re:物业做法的合法性问题
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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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2008-5-13 11:37:44
Re:物业做法的合法性问题
就是,说的对。环形路是大家共有的,凭什么物业划了线收了费就能进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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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2008-5-13 11:41:24
Re:物业做法的合法性问题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终于出了个 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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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2008-5-13 11:57:02
对,其实大家都是针对物业的矛盾,但总有一些小人整天唯巩天下不乱从这挑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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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2008-5-13 12:10:13
Re:物业做法的合法性问题
来谈谈目前的问题。物业单方面决定,不让没有卡的业主进入小区,号称为了方便管理。这类似于有一天你回家,你的仆人跟你说,他为了方便整理家庭卫生,你可以进门,但不允许你带的那些大包小包的东西进家门,如果你真想带东西进家,可以,请交管理费,而且得趁早,晚了交钱也不让进了,遇到这样的仆人,估计你第一个反应是把他一脚踢开,直接进家,第二个反应应该就是请他趁早走人了吧。
我知道,有些业主是支持物业这样做的,而且,单从小区环境治理来说,规范停车秩序也是应该的。但是目前的问题是,物业的任何行动都没有征求业主的同意和授权,好像他们是主人,我们只不过在他们这儿借住一样。如果合法召开业主大会,符合法定多数的业主表决同意物业的做法,并授权物业有权这样做,我会第一个服从业主大会的决议。至于大量的车停到外面路上会不会招来城管或交警的干涉,引发下一个问题,那是后面的事了。
关于堵门,我认为不妥,因为这样实际是妨碍了其他业主,是双输,对于物业并没有任何触动,甚至物业还乐得看业主之间打起来。如果你进自家的屋门,有人挡你面前不让你进,你应该会把他一脚踹开,然后开门进屋吧。道理是一样的,挡车杆只是一个薄铁杆,搬开它进去就是了,不要理物业的刮噪,因为这是你的家园,你进去合法合理,谁挡你谁就违法,我谅他们物业也不敢动手。如果实在进不去,可以找机会再进,或者等第二天,但不要堵门,妨碍其他业主,这样只会激化矛盾。
关于北门外的停车位,我觉得挺讽刺的。这些车位在小区门外,但是租用者有卡,可以进入小区(物业的逻辑),那么,假设这些车进入小区放东西,又不愿再开到北门外去放车,而是随便找个地方放车,物业管是不管?不管,说明物业只是为了收费,目的根本不是规范停车秩序。管,管得了吗?人家有卡,说放完东西就走,物业能怎么样?更不用说还有不少业主一家几辆车,但只有一个车位一张卡,几辆车用一张卡进来了,然后在单元门口挤一挤都停下了,请问物业怎么办?
经过这次事件,我对汇统物业相当失望,如此简单粗暴的做法,办事情不经过大脑,拉屎不擦屁股,把车都扔到外面马路上,这就完了?把问题都扔给当地政府,自己觉得没事了?那政府怎么处理马路上大批车辆停放的问题?怪不得汇统物业的资质和收费标准一直批不下来,如此威胁社会稳定的白痴做法,政府不直接吊销他们的营业执照都是好的。汇统物业根本就没有把自己放在服务者的位置上,还觉得是挺牛的管理者呢。这已经是他们在济南的最后一个管理小区了,自作孽,不可活,他们看来是注定会从济南市场上消失的,业主们应该好好考虑物业的重新选择问题了。
最后阐明一下根本观点:民主自治下的混乱总比专制独裁下的秩序要好。实际上,民主下的混乱是有限度的,不会发展到混乱得连正常生活都无法持续的程度,因为那样大家都是输家。民主状态下,各个利益群体都能充分发表意见,经过激烈的讨论、磋商、谈判和妥协,最后总能达成一个维持基本生活秩序的共识。实际上,我认为,即使在最坏的情况下,即业主始终无法就停车问题达成协议,花园内也不可能发生危及日常生活的情形。因为我发现,绝大多数业主即使是乱停车,也是很注意不要妨碍正常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如果真的在花园内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以不妨碍他人通行的停车地方,我相信业主会自觉把车停到花园之外的。
我们是花园的主人,无论混乱或是有序,是我们自由选择的结果,我们绝不接受外人蛮横地强加给我们的意志和命令,这是我们的家园,不是他们的!
本贴 合法程序于2008-5-13 12:14:21 编辑过,共被编辑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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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2008-5-13 12:17:46
Re:物业做法的合法性问题
我同意你的说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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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2008-5-13 12:22:54
听说你们有些业主还去抢购,实际上就是一个圈套。那些排队的都是地下车库人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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