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申购经济房、申请廉租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情况,将随其低收入情况一同公示。这样,低收入家庭在申请材料公示上所花费的时间,将至少缩减10天。
记者今天从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了解到,通过房管部门与民政部门、有关街道办事处的协商,采纳了部分低收入家庭的建议,我市对经济适用房申购和廉租房保障申请的程序做出调整,住房情况随低收入情况一同公示。
根据我市相关管理办法,申购经济适用房和申请廉租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先要申请低收入证明,申请材料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经两次10天的公示。拿到低收入认定后,申请人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要再经10天的住房情况公示。
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科长贾萌告诉记者:“现在,低收入家庭在向居委会提交低收入申请材料时,只需要同时递交自己的住房情况材料,两份材料就能一起公示;我们在对其住房情况审核时,将不再公示,这样至少能为市民缩短10天的申请时间。”
贾萌说,公示程序的合并目前只限于低收入家庭的申请程序,最低收入家庭即低保家庭的申请,还需按相关要求进行。
对于首批经济适用房房源何时公布的问题,贾萌表示,相关申请审核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一旦完成,会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